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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人民政府通钦街道办事处简介
2023-04-11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一、机构名称

合作市通钦街道办事处

街道概况

通钦街道办事处于2000年1月18日挂牌成立,现辖通钦街和舟曲路两个社区、18个网格。管辖区域为合作城区当周街(中路)以东,北至乳品厂桥,南至原师范桥,占地面积约232万平方米。截止目前,辖区内共有居民6611户、18881人,其中低保户165户452人,特困供养12户13人辖区地处市区繁华地段,人口密集,有行政事业单位78个(其中省级单位1个、州级单位62个,市级单位15个)、企业42个(其中国企12个、金融业9个、私企21个)、宾馆20个、商铺1061个、餐饮209个,辖区有学校8所(其中小学2所、幼儿园4所、中等专业学校1所、合作市初级中学1所)。

、主要职责

通钦街道办事处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市委办下发的“三定”方案(市委办发〔202457号)承担以下工作职能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执行本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负责加强街道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向本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及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并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四)负责本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措施。

(五)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

(六)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持社会稳定、社会秩序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制定辖区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全面加强“网格化”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七)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促进科技、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八)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和双拥等工作。

(九)依法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十)负责协调辖区各站(所)按管理权限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通钦街道设置党政机构4个,均为股级。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和政协委员联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秘、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机关后勤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考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会代表联络、离退休党员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下设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及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开展征地拆迁和棚改、安置等工作;负责项目建设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廉租房、公租房审核把关及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土地的规划与管理、电力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全过程监督,统筹协调区域内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及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街道产业发展、教育、科技、劳动就业创业、民政、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社会服务、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工作。

(四)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政法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建设、平安创建、村(社区)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通钦街道人民武装部,负责全街道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和双拥等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设置通钦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通钦街道财政所,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不计入机构限额;通钦街道司法所、通钦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

通钦街道设置事业单位4个,综合执法队为正科级,其余均为副科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辖区党内各项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围绕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及健康促进与体育服务五大平台,常态化开展以宣讲理论政策、组织文化活动、培育文明风尚、开展培训教育、提供人文关怀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实践活动;负责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行政事务的受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社区便民服务站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服务工作,为网格化管理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基本网格单元划分,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多网合一工作,负责整合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做好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技术服务、信息监测监控等工作。

(三)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各类惠民资金核算核拨、资金监管和社区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以及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文化站、文体广场、农家书屋等文化旅游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文化广播影视工作,协调推动社区“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开发文化旅游及特色村镇(社区)建设服务工作。

(四)综合执法队。负责辖区内农业、林业、畜牧、草原、自然资源、街道(村、社区)规划、农畜产品质量、动植物疫病监控、安全生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资市场、农业机械、应急管理、环境污染、文化旅游市场、新闻出版等方面综合执法工作。

、办公地址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卓玛路桥头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941-5912328

、负责同志

石将伟,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出生,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月桂,女,藏族,中共党员,1975年11月出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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