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林业和草原局简介 |
2024-08-27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
一、机构名称 合作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等林草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林草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全市林草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林业和草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林业和草原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林业和草原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推动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林草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起草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林业和草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人才队伍建设。 (四)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市林草资源开发利用和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街道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市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依法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加强草原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草场承包、配套建设、草场使用权流转、草畜平衡、草产业开发工作。 (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林业建设工作、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全市公益林建设及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和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全市林地,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林木种苗的检疫工作,指导林木种苗的检疫工作。 (八)负责全市林业改革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市林业种苗发展规划和生产计划,并组织指导和监督其生产和经营;负责种苗基地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职责。落实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相关任务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等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其他部门职责分工: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草原防火重大问题,部署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落实各项森林草原防火方针、政策、法规及重要文件,制定扑火预案,协调解决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草原防火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森林草原火灾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监督有关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预报信息,决定森林草原防火其他重大事项等。 三、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财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文件的会签、会审,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林业和草原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部门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组织协调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林业和草原管理领域重大备选项目。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全市草原森林火情监测, 发布草原森林火险预报和草原森林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草原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等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各类工程项目资金的申报、下达和使用管理监督,组织开展资金稽查检查工作。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资 金的使用管理。按权限审核、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林业和草 原项目投资。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和 草原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市直林业和草原系统财务资产管理与 核算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信息与交流合作等工作。 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 业和草原科技攻关及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林业和草原 技术监督、技术开发利用及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科技项目、交流合作项目等的申报运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全市造林绿化、林业生态建设相关政策措施、规划计划、方法标准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管理和监督实施全市一般性林业生态保护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指导管理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经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国土绿化工作,负责制定湿地保护管理规划,指导、督促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类林业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 场、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生物种质资源,组织开展全市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组织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库,组织林木良种选育、审定、示范和推广。指导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林业质量发展与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指导推动全市集体林业经济、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推动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林政 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监督全市森林、林地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全市各类森林、林地专项区划界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益林保护管理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指导编制全市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森林覆盖率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职责权限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和林木采伐审批管理、木材及林副产品凭证运输等工作。承担林业普法宣传、依法行政以及行政应诉、复议、听证等工作。监督、指导林政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与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及配套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林业改革发展有关意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拟订支持全市农牧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规划意见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牧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市草原保护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监督全市草原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全市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动态评价工作。负责全市草原休牧禁牧、封山禁牧、草畜平衡监督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工作。承担职责期限内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工作。承担草原普法宣传、依法行政以及行政应诉、复议、听证等工作。监督指导草原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监督农牧村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草原改革发展有关意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拟订支持全市农牧村草原发展、维护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规划意见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修复的相关规划计划、方法标准等,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退牧还草、退耕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沙化草原治理、草原鼠虫害防治等各类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等工程项目。指导开展全市草原生态环境监测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与防治、检疫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荒漠化调查,荒漠化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监督管理全市草原生物种质资源,组织开展全市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组织建立草原种质资源库,组织草种良种选育、审定、示范和推广。监督管理全市草种质量和草种生产经营行为。协调推进草原质量发展与管理工作。 四、办公地址 碌曲西路与念钦街交叉口合作市林草局(西三路)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941-8232129 七、负责同志 永福,男,藏族,中共党员,1978年4月出生,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