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合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2023-04-17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中长期社保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3.工作职能和范围,办事程序和要求、办事时限和结果等。

4.服务承诺,以及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5.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奖惩和出勤等情况;

3)费用开支情况;

4)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公开形式

(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会议室或办公室外墙设置固定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对外公开内容,在会议室设立对内公开栏,随时公开职工关心各项内容。

(二)展板。利用各类展板,使群众可以随时了解自己及单位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

(三)印发政务公开资料。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让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和群众查阅或索取。

(四)根据实际,通过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

三、公开程序

政务公开的内容,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备案,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四、基本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有关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一律都要对外公开。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职能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