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合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简介
2023-04-17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一、机构名称

合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逃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间有关部门制定贯物落实退役军人特珠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个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投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机构设置

合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有内设机构2个: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合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合作市烈士陵园。

四、办公地址

合作市综合服务中心11楼1104室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电话:0941-5911007        传真:0941-5911003

七、负责同志

门运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9月,合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