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水务局简介 |
2023-04-17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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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合作市水务局 二、主要职责: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増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流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处理全局党务、政务各项工作,综合协调各股室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机要通信、保密、会议组织、宣传报道、统计、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务、安全保卫等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培训考核及职称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监督。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负责编制部门预算;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组织协调局机关党建、宣传思想、综治维稳、纪律作风、环境卫生、精准扶贫等工作;协助局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做好市纪委、监委、纪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组织编制全市与水有关的国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负责编制全市计划用水方案和水量分配方案;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监测全市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负责取水许可制度执行落实、取水许可证颁发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发布年度水资源公报;负责起草全市水务工作政策、地方性法规及配套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水行政监督检查和水务法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水行政听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调解、水事纠纷等工作。 负责全市主要河流管理范围、保证水位线、警戒水位线的“三线”划定工作;对本辖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跨(穿、临)河建设项目及采砂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和依法审批;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负责河道清淤疏浚工作。 综合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提出水电资源开发、管理、改革的合理化建议;负责编制水能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农村水电站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预防、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御工作;负责县级管理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负责县级管理项目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报告备案、水土流失监督检査、水土流失纠纷调解等工作。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洪涝灾害调度方案;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安全监督股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前期勘测设计和项目储备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年度计划;承办水利工程综合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江河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护村护田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农(牧)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管理工作,加强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运行管理单位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査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及保护工作;负责对水利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认定,督促责任单位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制定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预案;加强对水库大坝(河堤)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办公地址:市政府综合服务中心12楼。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0941-8232552 七、负责同志:德拉,男,藏族,中共党员,1978年7月生,现任合作市水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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