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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民政局简介
2023-04-17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一、机构名称

合作市民政局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年检工作;监督管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负责查处未经登记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四)指导城乡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和村级自治组织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五)加强对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六)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八)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预防化解及调处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公布由本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接省、州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负责社会组织在合作市内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职责,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十五)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纪要、档案、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负责起草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信息管理和宣传、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承担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发放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发放审核审批工作;承办全市民政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衔接工作;负责中央、省、州、市财政拨付民政事业资金监管工作;搞好规划制定及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统计工作,负责项目编制和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台账工作;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州、市政府公布下放、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

(二)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福慈股。负责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低保管理、特困供养、敬老院建设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综合城乡临时救助、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城乡低保资金的分配、监管工作;负责农牧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负责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协同其他部门开展相关专项救助活动。指导全市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牧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涉外收养登记、经营型公墓的审批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管理机构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婚姻登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承担涉外和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倡导科学婚检;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管理和移交工作;做好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指导(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及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公益慈善、社会捐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三)区划地名(地名管理办公室)、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股。负责全市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全市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拟定指导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小城镇发展规划,负责管理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发行;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行政区划,边界纠纷调处的法令、法规、协调全州各县的边界工作;负责处理州、市、乡的边界争议、日常事务;承担州市边界争议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协调工作,向市政府提出解决争议的办法;承担勘定州、市、乡际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及勘界后的边界管理;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在合作市内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职责,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承担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办公地址

合作市综合服务中心五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941-8232098

七、负责同志

桑杰布,男,藏族,中共党员,1977年2月出生,现任合作市民政局党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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