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公安局简介 |
2023-04-17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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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 合作市公安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我市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二)根据警种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承担侦办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件的责任,制定相应对策。 (三)负责督导刑事侦查大队及相关队、所、室开展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事故的侦查与处置,按照案件管辖分工,承担对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重大事故进行侦查处置的责任。 (四)负责依法开展全市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六)协助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监督防火、灭火和救灾等工作。 (七)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和信息通信建设。 (九)承担全市依法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十)承担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十一)依法承担刑罚工作。 (十二)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对办理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进行法律审核,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 (十三)承担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州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责任。 (十四)承担刑事技术检验和技术侦察的责任。 (十五)负责全局装备(被装)、业务经费、警用物资等工作。 (十六)负责本局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制定本局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负责市政府公布由本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合作市公安局设20个内设机构:政工科、办公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警察大队、治安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预审大队、情报中心、科技信息通信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森林警察大队;12个派出机构: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卡加曼派出所、卡加道派出所、勒秀派出所、佐盖曼玛派出所、佐盖多玛派出所、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派出所、那吾派出所、城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念钦森林公安派出所、洮河森林公安派出所;1个其他机构:监察室。 四、办公地址 合作市坚木克尔街道那吾路1111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941-5929028 七、负责同志 陈建新,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2月出生,现任甘南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合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三级高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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