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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简介
2023-04-17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一、机构名称

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1月30日,根据《合作市机构改革方案》、《合作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成立“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并挂牌运行。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合作市委办公室、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88号)文件精神,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规范性条例、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景观亮化美化管理等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查处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督察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及所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

3.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负责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实施监管考核;负责本市城区内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对垃圾处理企业运营实施监管;

4.负责市政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的审查审批;配合相关部门对占用市政、城市道路照明等设施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取;负责市区户外广告、招牌标志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市区车辆清洗行业规范选址、运营管理;

5.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绿地养护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范围内的砍伐树木、移植、占用(含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监管;

6.负责组织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负责本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本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城区)规划违法违章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产生烟尘和恶臭有害气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工商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交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区河道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区河道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拆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能力建设。

1)加强城市管理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体现城市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管理城市。

2)加强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建设以人为本、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抓城市管理顽症治理,解决城市治理难题,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格局。

3)强化城市智能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标准,运用数字城管、智慧城管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城市治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4)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让城市成为人们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5)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建设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做到依法、规范、文明执法。

11.新增职能。

1)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2)行使以下8项行政许可职能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使(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三、机构设置

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市环境卫生大队;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数字化指挥中心、财务室。

执法大队工作职能

受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授权,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履行以下职能:

1、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城区)规划违法违章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产生烟尘和恶臭有害气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工商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交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区河道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区河道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拆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7.完成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环卫大队工作职能

1.主要承担城区141.3万平方米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市政设施擦洗、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压缩中转、覆土填埋、洒水降尘、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

2.负责收集清运市区内所有公共垃圾台/垃圾箱、单位家属楼、居民区以及各市场、商场固定垃圾点的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规范管理通钦街、念钦街、颐和广场3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做好生活垃圾的压缩处理和转运工作。

4.规范管理麻子岗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场地内垃圾的及时进行覆土填埋,确保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5.主要负责城区116个垃圾台/点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填埋;负责填埋4个街道办、那吾镇、卡加曼乡、卡加道乡、佐盖曼玛镇、产业园区、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产生的生活垃圾。

6.负责城区约200余家餐厅、饭馆、单位食堂的餐厨垃圾收运及卫生填埋处理。

四、办公地址

甘南州合作市祖曲路327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早上0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941-8226104

七、负责同志

陈福,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3月出生,现任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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