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30 16:27:47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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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要求,结合市直机关的实际,拟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 三、负责办公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调度工作及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的预算和车辆的保险、维修保养等日常工作,做好平台日常维护及更新。 五、负责机关食堂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的公务接待,承担全市大型会议以及重大节庆活动接待服务工作,对市直部门、乡(镇)的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统办楼、机关食堂、公寓楼的安全保卫、消防、水电供应及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工作。 七、负责全市性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及服务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4年11月正式成立,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中共合作市委办公室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委办发〔2016〕155号文件精神我局共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现有流转工勤人员2名,公益性岗位2人,现我局正式职工为5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对机关房屋的维修、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统办楼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等管理工作,制定后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统办楼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通讯保障、水电供应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调配工作,负责市级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及日常公务接待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合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收入178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83.58元,减少4.6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年度拖欠的综合服务中心取暖费。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178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05万元,占总收入的4.32%,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91万元,占总收入的89.38%,比2024年预算减少194.45元,减少12.2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服务中心取暖费减少,后勤维修维护费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 (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78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05万元,占总收入的4.32%,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91万元,占总收入的89.38%,比2024年预算减少194.45元,减少12.2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服务中心取暖费减少,后勤维修维护费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5年度,合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780万元,减少194.45元,减少12.2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服务中心取暖费减少,后勤维修维护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填写,同时对各科目占比、预算执行情况及上下年同比增减等情况进行说明)。 2025年,合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完成预算收入的100%,比2024年减少83.58万元,减少4.6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服务中心取暖费减少,后勤维修维护费减少。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2025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30万元,同2024年预算一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同2024年预算一样。 (四)培训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会议费 0万元。2024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机关运行经费178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3.58万元,减少4.6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服务中心取暖费减少,后勤维修维护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4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4年预算,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附件【合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1).xlsx】 附件【市机关事务局预算公开表2025年.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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