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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时间:2025-05-30 15:50:25   作者: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综合业务股的主要职责: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和管理房屋权属信息系统;贯彻国家、省、州关于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方针、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规划,贯彻执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退出办法及制度;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建立及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上报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小区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贯彻执行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拟定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房屋交易、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核发预售许可证;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指导管理全市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统计、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负责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受理投诉和举报。

拟订全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并负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燃气、供热、道路桥梁、排水防涝、园林绿化等城市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工作;负责住建系统环境保护指标达标工作;负责建设年报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动态管理;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村镇建设;落实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指导监督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村镇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完成围绕村镇建设开展的相关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住建行业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建设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草拟行业科技发展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各类建设科技试点示范项目;综合管理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依法监督限额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和建筑企业资质晋级、增项的初审、转报、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放管服”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州、市政府公布下放、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依法对违法违规项目实施稽查;依法对限额内建设项目及人防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开工条件进行现场踏勘;负责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商品混凝土等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体的质量及施工安全,对违反施工规程和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实施行政处罚;负责限额内建设工程和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项目施工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问题;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奖项申报材料的审查和现场复查;负责全市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建筑市场、城镇建设、房地产管理的综合检查;开展房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下设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 1名。内设机构2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部门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下设3个独立预算事业单位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三、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2476.03万元2024年预算收入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476.03万元2024年预算支出有所增加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6.0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2025年基本支出885.18万元2024年预算支出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人员工资、保险等预算资金增加项目支出1590.85万元,2024年预算支出有所增加,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885.18万元2024年预算支出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人员工资、保险等预算资金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5项目支出1590.85万元,2024年预算支出有所增加,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877.1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9.21万元,人员经费827.9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3.政府采购情况

2025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85.85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238.07万元,设备118.99万元,图书、档案0.4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8.34万元。

  5.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上年固定资产新增设备2.72万元。

6.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

  六.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开展子项目绩效评价19个。

  2.2024年绩效评价管理:住建局专项资金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覆盖。

  (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目标填报要求全部录入系统,涉及财政支出247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3个,涉及财政支出2476.0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个,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xlsx
附件【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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