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5-29 17:13: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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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地震局主要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开展震情监测预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灾害预防工作体系,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定全市地震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州、省、州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合作市地震局内设机构四个,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救援股、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地震执法大队)。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地震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现有工作人员6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12.5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9万元,增长4.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12.5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4年预算增加4.9万元,增长4.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资福利增加;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5.72万元。 3.行政运行88.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5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2.5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9万元,增长4.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0,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费7.18万元,比2024年预算无增减。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3.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预算单位名称)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分别是印刷品2万元、车辆租赁费0万元、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0.7万元、办公桌椅等0万元、复印纸及办公消耗品3.9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4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分别是15.4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8万元,主要包括:(电脑桌0.035万元,机柜0.058万元,档案柜2个0.15万元,台式电脑0.39万元,打印机0.45万元,其他办公设备0万元)。 5.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1(台、件、套),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分别是:人头费0.7万元。 6.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 7.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重点项目0项。 七、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开展子项目绩效评价0个。 2.2025年绩效评价管理:我(部门)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覆盖。 (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目标填报要求全部录入系统,涉及财政支出11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7.1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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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地震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合作市地震局部门整体绩效.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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