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9 10:02:4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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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合作市城市环境卫生大队隶属合作市城市管理局,正科级建制,财政差额拨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是负责城区日常城市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与监督工作;二是负责城区职责区域内卫生清扫保洁;三是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四是负责垃圾中转站的正常运行;五是负责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管理运营与维护;六是承办市政府及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作市城市环境卫生大队由市财政全额拨款,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2024年末有正式在册职工25人,退休职工31人。临时工及环卫工人338人,遗属1人。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上传下达,负责公文、信函处理负责组织单位内部的年终干部考核,负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工作制度,承担财务工作,严格审批财务制度,杜绝财资流失,负责文档收发登记,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清扫保洁中队,负责城区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做到及时清扫,及时保洁,不留死角。 (三)垃圾清运中队,负责收集清运市区公共垃圾台、垃圾箱、等生活垃圾。 (四)督查中队,负责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填埋等工作的督查。 (五)生活垃圾填埋场,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卫生填埋,维护管理和相关协调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入及预算汇总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403.5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3.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403.5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主要支出包括: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1252.48万元。 2.社会保障支出116.86万元。 3.住房公积金支出34.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3.5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52.48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34.1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预算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培训费0万元,预计培训0批次,0人次,比2024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培训费支出预算。 4.会议费0万元,预计召开会议0批次, 0人次,比2024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3.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合作市城市环境卫生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71万元,是车辆保险及团体意外伤害险预算。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200.6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714.62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2.29 万元;共有车辆44辆,价值 1080.39万元;通用设备51件,价值 111.80万 元;家具用具213件,价值7.77万元,其中: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为0万元。 5.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025年无新增资产配置。 6.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7.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公用经费、 2025年临时工工资、2025年临聘环卫工工资、公益性岗位环卫工绩效工资、生活垃圾填埋场管护费、团体意外伤害险及车辆保险、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费、环卫工人体检经费 2.项目实施主体:合作市城市环境卫生大队 3.项目实施内容:主要用于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抑尘;维修环卫车辆;中转站运行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干净整洁的生存环境。 4.项目总目标:实现城区街路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场、中转站运行维护成本,提升城市环境面貌。 5.项目立项依据:依照项目实施方案。 6.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城区街路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场、中转站运行维护成本,提升城市环境面貌。 七、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了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18个。 2.2024年绩效评价管理:我部门专项资金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覆盖。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预算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目标填报要求全部录入系统,涉及财政支99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8个,涉及财政支出992.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2025年整体绩效.xlsx】 附件【2025预算批复.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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