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6-20 10:42:4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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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是合作市财政一级拨款的行政执法机关, 合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建于1987年,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全市道路秩序,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秩序巡查中队、事故处理中队、法制宣传中队、车管所、道路中队、指挥中心、执法办案队、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快赔中心、城区一、二、三中队13个部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直属事业单位机构 三、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1937.3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7.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937.3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707.1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2.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7.3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支出预算1937.3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万元,上年度部分项目款未结清。 1.保障运行项目1个,主要是公用经费保障。 2.其他运转类项目4个,主要是公用经费、交通设施维护网络费电费等运行经费、执勤执法办案业务费、事业工勤人员及协警员服装装备及团体意外伤害险。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3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差不大。 4.会议费0万元,较2023年相比无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3.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采购预算总额5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41万元。分别是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办公电器、服装被服及购买执勤执法用车等。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521.8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2719.60万元,设备575.8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26.34万元,交通工具及公务用车购置193.69万元,公务无形资产0.0002元。 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电器等。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购买服务的名称机动车维修保养。 5.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执勤执法办案业务费 2.项目实施主体:合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项目实施内容:案件侦办环节需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定 4.项目总目标:案件办理依规依法 5.项目立项依据:办案需要 6.项目绩效:提高办案效率质量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公用经费保障 2.项目实施主体:合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项目实施内容:单位日常运转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暖燃油、执法执勤装备等其他经费 4.项目总目标:保障基本运转 5.项目立项依据:公用经费保障项目为保障单位日常基本运转 6.项目绩效: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工作规范,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交通设施维护费网络费电费等运行经费 2.项目实施主体:合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项目实施内容:交通设施维护费网络费电费等运行经费 4.项目总目标:红绿灯、电子卡口等软硬件维修维护 5.项目立项依据:通行秩序改善,服务民生能力增强 6.项目绩效:道路交通事故下降 项目(四) 1.项目名称:事业工勤人员及协警员服装装备及团体意外伤害险 2.项目实施主体:合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项目实施内容:“事业工勤人员及协警员服装装备及团体意外伤害险 4.项目总目标:保障基本运转,提升职工道路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 5.项目立项依据:保障基本运转,提升职工道路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 6.项目绩效:提升职工道路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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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合作市交警大队.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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