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6-20 10:38:5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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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市的政法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积极督促贯彻落实;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检查政法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2、监督和支持市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3、组织、协调全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进一步加大综治执法检查,总结交流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典型,协调搞好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宣传发动和评比表彰,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推动综治工作向深入发展。 4、组织推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推进司法改革;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各基层综治维稳中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 5、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实施各项政策和省委、州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有关防范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市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向市委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指导基层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负责有关处理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作。 6、积极组织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保证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推进本市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推进地方的法制建设;积极推动本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贡献;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按照上级法学会工作部署组织会员参加活动;参与本市法治和法制宣传,参与并指导本市的普法活动。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中共合作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综治中心、市舆情服务指挥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三)基本情况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单位财政供养人员21人,其中:在职21人(行政6人、事业14人、工勤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1195.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195.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 5.其他支出30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405.5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2024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 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13.02万元。 (五)会议费 0万元。2024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3.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7.8万元,其中:图书和档案2.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分别是:通用设备94.2万元,办公家具60.8万。 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复印机、笔记本电脑等。 七.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开展子项目绩效评价36个。 2.2024年绩效评价管理:我(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覆盖。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目标填报要求全部录入系统。 十、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是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资金来源。 2. 一般公共预算:涵盖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用于保障政府的基本职能和公共服务支出。 3.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用于保障部门的日常运转和人员的基本权益。 5.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旨在推动专项工作的开展。 6.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在公务活动中的相关支出。 7.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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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已终审.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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