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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6-20 10:19:15   作者: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 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动公共卫生资源向乡村延伸。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 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贵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市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纽织指导全市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 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置信息。

(四)负贵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 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评估,负贵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六)组织指导职贵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贵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全市《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 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人社部门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

(九)贯彻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 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卫生行业交流合作。

(十一)负贵拟订全市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落实省、州中藏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 生领域的中藏医药建设,加大中藏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 中藏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贵指导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全市于部的健康体检工作,承担全市重大节庆和董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贵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管理全市中藏医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财政供养人员情况:单位财政供养人员54人,其中:在职29人(行政11人、事业人员16人、工勤2人)、退休25人;其他财政供养人员0人,其中:遗属0人、退职0人。

2、车辆情况:单位实有车辆3辆,均为医疗废物转运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合作市卫生健康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含卫生健康局本级。

四、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605.0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1605.06万元

(三)公用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我单位公用经费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卫健 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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