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6-20 10:07:52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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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指导工作。
(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题规划。
(三)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
(四)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的申报工作。
(七)负责督促检查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相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推进工作的相关政策建议;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推进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八)负责对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宣传报道和上传下达工作。
(九)负责对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合作市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办公室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发展改革局管理,正科级建制,执行事业财务会计制度,属独立核算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项目建设股2个股室。核定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供给。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1190.936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9.07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0 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791.85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28.3654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正在进行审核、验收,部分尾款未结算,因此上年结转数增大;国开行贷款利息列入预算内。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759.93002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预算增加97.35883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开行贷款利息列入预算,包括: 基本建设支出759.9300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04759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项目支出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 336.0475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36.0475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21.5235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历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已完成审核、验收,进行了清算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5,6)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
4.培训费 0万元。
5.会议费0 万元 。
6.机关运行费 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0.07110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分别是20.07110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3年从政府办划转资产12.909576万元、新增资产5.590832万元,
5.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6.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合作市2023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合作市六乡镇
3.项目实施内容:用于2023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4.项目总目标:完成2023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留取质保金外,其他进行清算、收尾。 5.项目绩效:完成2023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留取质保金外,其他进行清算、收尾。
七、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4年本部门预算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目标填报要求全部录入系统,涉及财政支出336.047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336.047591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个,涉及财政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项目0 个,涉及财政支出 0 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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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预算公开.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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