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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市城区2024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时间:2024-02-04 15:31:36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合作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有效防治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合作市2024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

围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通告如下:

一、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

(一)城区确定下列区域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东至环城东路、美森佳苑、体育场、东山片区、塞纳饭店、二郎庙山以西;南至当周沟大门、甘南津街、甘南州法院以北;西至骑兵连、西山山脊线以东;北至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合作寺院、沙子沟桥以南。

合作市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二)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

2.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

3.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疗养院;

5.广场、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

6.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范围内;

7.森林、草原绿化区范围内;

8.城市道路、过街天桥、地下人行通道;

9.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以上禁放区域和场所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2024年城区四街道非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除夕(2024年2月9日)、正月初一(2024年2月10日)至正月初五(2024年2月14日)、元宵节(2024年2月24日),从早七时至晚二十四时(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二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另:在城区禁放区域内,禁止煨桑、烧纸祭祀活动。

特此通告


                                合作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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