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州通知要求,我市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具体政策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标准为380元/人,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
参保人员参保后,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六、对城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省统一的分类资助政策
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省统一的分类资助政策。
(二)农村一、二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按照310元标准定额资助;
(三)农村三、四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 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250元标准定额资助;
(四)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临时性纳入定额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为100元;
(五)脱贫人口继续按照100元标准定额资助,逐步推动稳 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享受参保资助,强化居民保险意识和个人健康责任。
资助对象身份类别发生变动的,已享受的资助待遇暂不调整,下个参保年度按照新的身份类别享受相应资助政策。根据不同资助方式优化完善参保费用征缴流程,确保人费对应、足额征缴。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征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
(一)当年出生的我州户籍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新参保人员(2023年未参保人员、新生儿、新迁入人口):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等资料在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缴费。
1、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人持身份证可就近到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
2、集中收缴:由缴费人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中收缴。

下载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手机APP或登录其网上银行相关社保缴费功能模块进行缴费(操作方法见各商业银行社保缴费操作说明)

第一步: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服务】第二步:选择【居民医保缴费】第三步: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下一步;第四步:确认个人信息、社保经办机构等信息后,确认缴费,完成支付。

第一步:打开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综合】—【甘肃社保缴纳】第二步: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第三步: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下一步;第四步:确认个人信息、社保经办机构等信息后,确认缴费,完成支付。

第一步:注册并登陆云缴费APP,点击社保代收,选择甘肃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第二步: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点击下一步;第三步:确认缴费金额和经办机构,点击下一步,确认缴纳年月和账单金额;第四步:选择“微信支付”,支付成功后,点击返回商家。

第一步,点击【我要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第二步,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步,选择【日常缴费】、【缴费年度】核对无误后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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