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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村村规民约

时间:2022-12-30 09:48:07   作者: 点击数:  

加拉村村规民约

总则

为推进我村民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动,保护生态环境、确保草畜平衡、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生活质量,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社会治安

第一条 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 提倡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爱幼;讲正义,持真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助残济贫;胸襟大度,诚实守信;美化村容,绿化村庄的道德风尚。村民发生口角纠纷或婚姻纠纷等需要调解的,为调解纠纷需要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条 凡聚众闹事,煽动宗派纠纷,故意殴打他人,造成直接损伤的,除依法追究责任,赔偿医疗费、财产损失外,并处罚金500至2000元。

第四条 提倡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爱幼;讲正义,持真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助残济贫;胸襟大度,诚实守信;美化村容,绿化村庄的道德风尚。

凡故意毁坏、盗窃、偷摸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追究回原物外,处罚200至5000元。夜间出动偷摸者加倍处罚。

为确保人身安全,保证正常供电,不准擅自私接电源,由此造成的故障和损失,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100至200元;

提倡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幼;讲正义,持真理;讲道德,正原则;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助残济贫;胸襟大度,诚实守信;美化村容,绿化村庄;开展文体活动,抵制反和、淫秽书画影音谋介!

第二章 公共卫生

第一条  各户房前屋后不能发生“五乱”(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禽畜乱放)和“三堆”(草堆、粪堆、垃圾堆),村道路两侧6米内不得有“三堆”。

    不得在排水沟乱扔垃圾,必须保证水沟流通,每家每户前的水沟自行管理,如有垃圾自行清理。

村民每周要按时打扫村内卫生,做到村容村貌整洁,如发现有无故不打扫卫生者,视情况处以50-200元罚款。

每个村民必须自觉维护道路畅通,依法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物,不得在道路上打碾晒粮;不在路肩、路边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不得破坏本村绿化造林工程,自觉维护道路两边的公共设施,提倡每户留出一分地专门用于堆放柴草等杂物。

 各户必须自觉搞好家庭卫生,坚持每天一保洁、每周一清理、每月一大扫,做到室内生活用品、厨房用具干净整洁、摆放整齐。实行人畜分离,对死禽、死畜要进行深埋,不得随意乱扔或倒在垃圾处理点上,防止发生疫病传染。

 各村垃圾集中堆放点只限接收生活垃圾,对建筑垃圾生产垃圾和其他垃圾,不得放在集中堆放点上。

 为保障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期有效开展,各村村长为环境卫生监督员,负责本村垃圾的集中清理以及村里各村道环境卫生管理。

 土地管理

第一条 凡未经批准私自占用空坪、荒地等集体土地非法乱建杂房、厕所、猪圈等,村集体有权收回私占土地并做另行处理。

第二条 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建房应服从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禁止非法占用耕地建造房屋。禁止在村内过道搭建屋棚。

第四条  未经批准强行占用耕地、村道建房的,除坚决拆除、恢复原状外,兼并罚款500元;已经建成的,原则上要拆除,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 消防安全

   第一条、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范火灾发生。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家庭使用天然气做到人离火灭,定期检查管道,排除隐患。

   第二条、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第五章婚姻家庭

   第一条 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二条 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第三条 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对违反本村规约定的村民,村长有权通知其限期清理,并视情况给予100—500元不等的罚款处理。

本村规民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民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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