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7 09:49:48 作者: 点击数: |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委会初审、终审,提出 “五星级文明户”拟表彰对象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上述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2月27-12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29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那吾路社区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学艳 联系电话:17394290022 |
附件【那吾路社区五星级文明户.xls】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