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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克尔村村规民约

时间:2022-12-30 09:21:16   作者: 点击数:  

海克尔村村规民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公共卫生    1.保持自来水水源的卫生,不准在自来水水源地、箱旁50米内堆积脏物等任何有害水源的物质,违者将处罚3000-5000元。各村小组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各自的水源地,严禁砍伐水源地内的一草一木,严禁在水源地内喷洒农药,违者将处罚3000-5000元;2.家猪于必须进行圈养,若进行散养,每头猪无论大小进行100-300元罚款处理;不进行圈养且数量过多的家庭,将申请取消其家庭享受的草原奖补;3.及时清理柴草堆、石堆、木材堆、粪堆、垃圾堆等,保证柴草分离,做到房前屋后无垃圾,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院落保持干净,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晒粮打碾等现象4.定期组织村民落实公共场所的保洁制度,每周周一、周五为固定清洁日,群众应积极组织,开展好环境卫生清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村民全体清洁日,对不积极参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个人及环境卫生保持不力的村组,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优惠待遇5.禁止任何个人挤占村组公路和巷道,要保持公路的畅通对于私自挤占公路的,要立即清除,否则强行清除;垃圾务必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不允许乱扔乱倒;村保洁员定期清理道路、河道、沟渠、河流等水体的垃圾,对于表现不良的保洁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教育无效的将进行更换。    

二、生态保护

全村现有常住人口111户583人,草畜平衡面积为90085.76亩,按照每户按国家规定的理论载畜量(理论载畜量=草畜平衡面积÷4.75亩)养殖牲畜,我村可养殖90086.76亩/4.75亩=18965.42羊单位。各村民各根据本户草场面积,具体进行计算

1.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村民不得砍伐林地或破坏草地和水源地;村民可以监督并劝阻游客车辆直接驶入草原;村民不得在保护林、退耕还林区域放牧、禁牧区放牧。在禁止区域放牧出现的问题和后果由村民自行承担;

2.不得随意捕杀辖区内野生动物;护林员、草管员应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坚持巡山,对工作不力出动不积极的人员进行重新调换;

3.严格执行国家草畜平衡政策,对于超载牧户按照理论载畜量,对于超载的牧户要及时签订草场流转协议,按规定完成核减任务。

三、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村里各项事业和社会事务活动的有序进行。全村村民要自觉配合公安、村组干部开展相关工作;      

2.严禁村民参与打架斗殴、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聚众赌博、坑蒙拐骗、吸毒贩毒、盗窃等影响群众利益、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送公安机关处理;

3.学习“枫桥经验”,小矛盾、小纠纷应在村干部、联户长的调解下实现就地化解;村民应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社会风气,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村民不得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活动,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村干部、党员严禁充当家族、宗族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村民有自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的权利和义务;

四、道路交通安全

1.入户宣传道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机动车辆的村民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要经常维修和检验车辆坚决禁止农用车及改装车等货运车辆载人和超速、超载、超限行驶,尤其是搭载人员;

2.在驾驶过程中,要注意礼让行;禁止无牌驾驶、无证驾驶,对不遵守法律法规,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在冰雪天气下,村民有义务清理路面冰雪,以保持路面畅通;

3.村民要履行森林防火责任,对森林、草原、民宅防火知识进行学习,了解森林、草原、民宅防火知识的重要性,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自行承担后果。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户内、村内;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村民不得以开展煨桑等民俗活动为借口,进行野外用火。煨桑务必要定点进行煨桑,造成火灾隐患或火灾的后果需自行承担;      

5.要对户内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从而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村民要自觉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各种防灾减灾活动和演练。

五、公共设施维护    1.村民有维护村公共财产的责任和义务对文化广场、便民服务室、办公室和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要人人爱护。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外,要进行说服教育,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违反本规约的行为,并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不随意在公路、村道上晾晒农作物和其他物品。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不损毁、移动公共指示标志、有线电视广播线路等公共设施。不损毁排灌水渠、村道路灯、花木草坪、办公物品、村务公开栏、自来水主管、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和其他集体设施、集体财物; 3.绿化树、草地、路灯、河流旁的护坡,要人人爱护,如有破坏,依法追究责任;.爱护公共财物人人有责、村民自觉维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如果损坏、将追究其责任,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

    六、倡导文明村风  1.提倡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提倡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瞻养义务;2.提倡量力而行,抵制高价彩礼。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反对攀比之风,以实际行动营造健康节约文明的婚嫁新风,破出高价彩礼,已婚谋财的陈规旧习,红白理事会应对本村举办的红白事进行全程监督红事:彩礼倡议4-6万元、烟不超过20元、酒不超过80元、嫁妆礼包不超过1万元、红事当天车辆不超过6辆、宴席不超15桌。违反村规给予点名道姓批评,记录村级黑榜。白事:响艺不超3班、不租赁布制花圈替代一次性花圈,粗茶淡饭招待吊唁的亲戚朋友;出殡时不请乐队、“伪孝”哭丧3.提倡勤俭节约,倡导喜事简办。要崇尚文明、简朴、高雅的婚嫁仪式。把摆酒设宴、大操大办的资金节省下来,发展自己的事业、建设幸福的家庭。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4.提倡移风易俗,树立婚嫁新风。要自觉摒弃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选择环保、新颖、安全的方式表达和享受喜庆气氛,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减轻空气污染,防止噪声扰民;不宣扬、不参与低俗“闹婚”,摒弃一切不文明的婚庆行为,迸发出“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风尚”的社会正能量。

    本村民约,于20221月15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抄报乡人民政府备案2022131日起实施,望全体村民自觉遵守和执行任何人不得以外出务工、经商等为由拒绝执行,违反本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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