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17:29:5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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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秀镇拟享受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公示通告 根据《甘肃省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公示制度》规定,现将拟救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反映和举报。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1日
受理举报单位: 合作市民政局 勒秀镇人民政府 勒秀镇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
举报电话: 0941-8232098(合作市民政局) 0941-8258003(勒秀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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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9月份农村低保.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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