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622004 | ||
标 题 | 反映雷兆龙,曹龙诈骗案件的情况 | ||
姓 名 | 请****** | ||
手 机 | 157****6266 | ||
地 址 | 白银市********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6月22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 景泰人是雷兆龙及曹龙通过开设房产中介公司为名,行诈骗之实,在甘南及白银两地,通过虚构事实,诱骗购房人将房款打入私人账户,收取购房款后挥霍,目前已被合作市公安局拘留。我余锦凤157094536266已被诈骗7万余元,白银市景泰县已将我的诈骗受损情况移交到合作市公安局。听说家属已经在筹集款项贿赂私了案件,诈骗罪是刑事犯罪,不容许私了,我是受害者,现在在焦急的等待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有一些证据需要反应。不知道属于哪位警官具体负责,哪个科室归口管理。请领导将具体的案件进展情况及办理案件的具体警员的联系方式告知我,希望在扫黑除恶治根的2020年决不能让诈骗分子逍遥法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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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合作市公安局现就反映“反映雷兆龙,曹龙诈骗案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雷兆龙、曹龙诈骗案”现已移交我局,案件正在办理中,上述两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已被合作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由我局杨善民、杨小玲两名民警负责办理,联系电话:0941-5929037。信中反映“听说家属已经在筹集款项贿赂私了案件”一说纯属不实。 合作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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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