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402004 | ||
标 题 | 焊工证 | ||
姓 名 | 古*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4月10日 | ||
信件内容 | 本人在东莞上班,公司让交身份证和相片办焊接与热切割证件,后来证件到手经查系合作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并且可在其官网上查询的到,但在国家应急管理局查不到,这相当于假证,且每个证收了1200元钱,请问为什么花钱了不能拿出去用?是否有当局人员违归办理或在上报国家应急管理局时漏报?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我局现就“焊工证”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从未在互联网上开设任何网站,由于我局隶属于县级市的科级部门,无权限办理各类各种作业证件。 合作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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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