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合作市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互动交流
网站首页> 互动交流> 信息详细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0531001
标    题 二手房交易买方需要夫妻双方办理依据是什么
写信时间 2023年05月31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名外地来合工作人员,为长期居住方便在合作市购买一套二手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办理过户手续是工作人员要求我妻子也要到现场面签,如果不能来现场必须办理委托并公证,作为买方是购置房产,又不是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这项规定对于外地人口在甘南购房加了限制条件,设置了障碍。这类现象在其他地方都是不存在的。请领导重视为外地人在合作安家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马小平网友:

你好!2023年5月31日,你在合作市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反映二手房交易买方需要夫妻双方办理依据是什么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州不动产中心、市不动产中心、市住建、市税务四个部门共同办理,权利人提交申请,先由住建部门开具存量房买卖合同,待完税后提交资料。由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买卖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配偶有知情权,加之之前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由于配偶不知情,多次产生法律纠纷,因此,各部门一致要求配偶到场,无法到场的,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现根据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等举措,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办理流程,再梳理再优化,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快捷有效办理各项事务。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合作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5日

处理对象 合作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3-06-05